于武林,中共党员,2012年1月参加工作,蒙城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二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个人嘉奖等荣誉。2024年3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看守所巡回检察人才库。
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不能是一句空话
驻看守所检察工作的目标是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于武林认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应是派驻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一。在开展驻所检察工作时,他以自身言行践行这一工作理念,不论是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日常生活管理,还是平时谈话巡视,他都注重发现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线索,做“高墙内”的守护者。
看守所曾发生一起在押人员假装羊癫疯事件。一名在押人员被刑拘后短短一个月癫痫发作七八次,看守所送医院检查却未发现问题,于武林同志在监督看守所做好病情检查、防范自伤自残的同时,通过多次谈话教育、释法说理,打消这名在押人员思想顾虑和畏罪情绪。在投送监狱前,该名在押人员主动“交待”确实是在装疯,因为关押进看守所不适应,又担心家人断绝关系,企图以此取保候审。最终取得家人的谅解,他表示将积极参加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入职以来,于武林同志解答在押人员咨询千余次,处理、转递在押人员案件反映、控告申诉等近五百件,办理各类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案件几十件,赢得在押人员的信任。
以高质量检察监督规范派驻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前身是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的老部门,但又是新业务。近年来,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工作制度愈加严密,但不论业务怎么拓展、规定如何更新,于武林同志都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并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力。在驻所检察工作上,于武林同志从规范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纠正刑期计算错误、堵塞监管场所安全漏洞、扎实开展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专项活动等方面扎实工作,推动了驻看守所检察从事后监督、纸面监督、随意性监督向全过程监督、实质化监督、规范化监督转变,监督模式从办事为主向办案与办事并存转变,驻看守所检察监督力度、监督质量、监督效果都有明显提升。蒙城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多项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于武林同志精湛的业务能力也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领导称赞他“业务出彩、工作细致、有方法有措施”。于武林同志还多次抽调参加省市组织的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坚持政治引领严守廉洁底线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于武林同志在工作中注重政治学习,提高个人政治素养,更加严格自我要求、更加精湛业务能力、更加规范的履职行为。作为一名“监督者”,于武林同志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磨炼监督本领的同时,他坚守初心、警钟长鸣,正确处理与被监督单位和工作对象的关系,不徇私情,不越权逾距,以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工作作风获得周围人的认可。
在做到自身净的同时,于武林同志也要求家人、亲友不可因案件说情打招呼、不可逾越纪律红线,形成良好家风,2023年被评为“蒙城县第一届文明家庭”。
新时代、新征程,于武林同志将继续当好刑事被执行人的守护者、刑事执行的监督者、监管场所安全的共建者,以严谨扎实工作,砥砺前行,为平安蒙城、法治蒙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