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机动车转籍申请流程

admin 2025-10-17 220人围观 ,发现138个评论




机动车转籍,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的机动车登记业务。

为推行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减少群众两地往返,优化办事流程,“交管12123”手机APP提供机动车转籍申请功能,支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所有人向转入地车管所在线提交转籍申请(所有人不变);支持购买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的用户向转入地车管所在线提交转籍申请(所有人变化)。

机动车所有人不变



机动车所有人变化



用户申请成功后,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档案电子化资料,转入地车管所收到电子资料后,将受理用户的申请。受理成功后,转入地车管所将通过短信告知用户。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车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无需等待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电子化资料。用户也可以先在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对于机动车已过检验有效期的,需先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特别提示:

1.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2.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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