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的车辆号牌、持有的行驶证和驾驶证都是假的,也敢上道路行驶,结果在国道上被一辆电瓶车给追尾了,事故处理交警在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登记时,从中发现了可疑之处。1月2日中午,记者从射阳县公安局黄沙港交警中队了解到,经过原发证机关鉴定确认,农用车驾驶人李某持有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均系伪造。
事故现场
2019年9月23日晚上,在国道228线射阳线境内理短,发生一起电瓶自行车追尾一辆变型拖拉机的交通事故,交警勘查完现场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登记时,发现变型拖拉机驾驶员李某提供的行驶证和驾驶证有可疑,便依法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同时与车辆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原发证机关取得了联系,确认驾驶员李某持有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驾驶证均系伪造。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李某一直在外打工,没有回到射阳。2019年12月31日下午,办案交警得知驾驶员李某已经返回到射阳的家中,随即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面对询问,驾驶员李某交待,这辆变型拖拉机是他在连云港的二手车市场购买的,相关的手续和证件都是由连云港那里的人帮忙代办的,一共花了2600元的费用。
犯罪嫌疑人受审
中队副指导员张林告诉记者,驾驶员李某因涉嫌使用假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驾驶员李某9天行政拘留和罚款9200元的处罚。
通讯员陈冬平周飞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施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