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奔驰发现里程作假!“退一赔三”!消费者获赔147万

admin 2025-08-21 230人围观 ,发现283个评论

花49万元买来的二手奔驰车,到手后才发现行程作假,海宁消费者凌先生把卖二手车的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退一赔三”。今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海宁法院已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二手车销售商除退还购车款49万元外,还要赔偿原告凌先生147万元,实在大快人心!

2018年2月,凌先生的女儿通过二手车经销商海宁某汽车销售公司监事及实际经营者施某发布在微信朋友圈的广告,了解到一部16年款的驰车的出售信息,该车售价49万员,信息载明安全行驶4万公里等内容。凌先生觉得这辆车很符合他的需求,于是以49万元的价格向该公司购买了该车。

去年12月,凌先生在保养车辆时发现,该车仪表盘通过加装“黄线”被调过公里数,拆除黄线后,公里数显示为124416公里。凌先生在进一步调查中,认为被告海宁某汽车销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诉求判令撤销合同并"退一赔三"。

庭审中,被告海宁某汽车销售公司辩称,被告从上家购买涉案车辆时公里数就显示为38351,被告通过外观目测和查看4S店维修记录确认过车况,未发现修改里程情况,同时提供了上家的证人证言,证实上家卖给被告的时候就是38351这个公里数。并且被告认为他们双方在交易时,原告对车况也进行了确认,所以被告认为自己不存在欺诈故意或篡改公里数的行为。

“被告在销售该辆二手车时未全面、真实地核查、检测车辆状况,亦未将车辆可能存在的隐患以书面或其他可核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对车辆的认知与实际情况不符,是经营者违反了全面审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欺诈行为,应当依照消保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据此,海宁法院依法判处被告除退还购车款49万元外,还要赔偿原告凌先生147万元,

法官表示,本案中,尽管有证据表明被告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涉案车辆被篡改行驶里程的事实,但基于二手车经销商的谨慎全面审查义务,被告在销售二手车前未对车辆进行专业检测,仅凭借肉眼观察和核实4S店维修记录,不能确保车辆信息真实性,亦未将涉案车辆可能存在的隐患告知原告,违反了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故认定构成欺诈。提醒更多的二手车经销商进行此类交易时引以为戒,尽到谨慎全面审查义务,以免损人害己,告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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