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万买事故二手车 法院两次判卖方无责

admin 2025-03-31 280人围观 ,发现157个评论

四川中典司法鉴定所对车辆的鉴定结果。

“购买二手车一定要到专业机构检测,不然买了事故车,也没法维权。”2015年,家住重庆江北黄泥塝的雷启富,在熟人介绍下,从四川成都的一家二手车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Q7。然而,对方隐瞒了该车是一辆事故车,雷启富也没有进行相关检测。

直到2017年12月,雷启富才得知该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随后将卖车的二手车公司告上法庭。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二手车公司未告知车辆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事实,不会导致雷启富陷入错误判断而作出购买决定,从而认定二手车公司与雷启富建立买卖合同时不存在欺诈行为。

“现在是终审判决,这一年我也精疲力尽了。”雷启富迫不得已接受了这个判决,他希望用自己的经历给买二手车的市民提个醒。

轻信朋友,买下一辆事故二手车

2015年4月5日,在朋友的介绍下,雷启富到成都鑫迪克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Q7。

“当时,卖车给我的销售人员是我朋友的朋友,叫钟彬。”雷启富回忆称,自己看车时,对方一直说这辆车性价比高,但闭口不提车辆有过什么问题。

因为是熟人介绍,雷启富也没有想太多,最后以56万多元的价格买下了这辆奥迪Q7。

2015年6月15日,雷启富将车辆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2017年12月,雷启富来到了重庆某4S店,准备用该车进行置换时,4S店的二手车评估师告知他,这辆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当时很生气,大家都是朋友,怎么还要骗我呢?”雷启富说,他当时就给钟彬打了电话并录了音,但钟彬不承认这辆车发生过事故。

专业鉴定机构:车辆属于事故车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雷启富决定走司法途径解决车辆的问题。

2018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并在9月28日作出判决,驳回雷启富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雷启富已经支付完毕全部购车款,鑫迪克二手车公司也向雷启富交付车辆及相关手续,且车辆已经过户到雷启富的名下,那么就是协议书履行完毕。所以二手车公司不应当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雷启富不服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7日受理本案。同时,法院委托四川中典司法鉴定所对车辆进行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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